关于评选2021-2022学年北京成人头条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十佳班集体、优秀班集体的通知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	供 稿:
                	审 核:张杨
                	编 辑:孙德巍
                	
 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时间:2022-10-17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各位同学:
 
为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、脚踏实地、全面发展、勇担使命,成长为“胸怀壮志、明德精工、创新包容、时代担当”的领军领导人才;为激励各学生集体凝心聚力、团结互助、激情进取、追求卓越,积极营造优良班风舍风学风,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-2022学年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 
一、优秀个人评选
 
(一) 评选范围
 
全日制在册学生(不含2022级新生)。
 
(二)名额确定
 
优秀学生标兵:2人,优秀学生:17人,优秀学生干部:3人
 
(三) 评选基本条件
 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,思想追求进步;
 
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;
 
3.为人正直,诚实守信,有信念、有梦想、有奋斗、有奉献;
 
4.学习态度端正,学风严谨,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;
 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,体育成绩达标,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;热爱劳动,讲究卫生,所在宿舍内务卫生每月均在达标等级以上。
 
(1)优秀学生
 
满足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 
1.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,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,获得二等及以上“学业奖学金”;
 
2.个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,产生较好社会影响,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得到重要主流媒体广泛报道,为学校赢得声誉。
 
(2)优秀学生标兵
 
符合“优秀学生”所列条件,且符合下列条件:
 
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,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,科研成果突出,获得一等“学业奖学金”。
 
(3)优秀学生干部
 
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团组织、班集体主要学生干部(含兼职辅导员),符合评选基本条件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 
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,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,获得“学业奖学金”;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,工作中热心服务、认真负责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。
 
注:表彰奖励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,通过弄虚作假、违反规定程序等获取表彰奖励的,有严重损害表彰奖励声誉行为、影响恶劣的,应撤销其表彰奖励并收回证书。
 
二、优秀集体评选
 
(一)评选范围
 
  全日制研究生班级(不含2022级新生)
 
(二)名额确定
 
  优秀班集体:1个
 
(三)评选基本条件
 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把准政治方向,重视思想引领,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学习;
 
2. 集体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;
 
3. 具有团结、勤奋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风气,整体学习和研究取得较好成效;
 
4. 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志愿公益活动、文化体育活动、劳动锻炼活动等。
 
(1)优秀班集体
 
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:
 
1. 班团组织机构健全,能够做到有效运行;
 
2. 各类导师(含班主任)责任心强,与学生沟通密切,关心学生发展;
 
3. 班级骨干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,紧密联系同学,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;
 
4. 班级成员团结互助,氛围积极向上,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,形成班级文化。
 
经评审答辩获得前十名的“优秀班集体”,获评“十佳班集体”。
 
三、申请流程
 
1. 个人/集体申报(2022年10月19日下午17:00前)
 
1)线上申报
 
申请人/集体负责人登录“学生综合数据平台(stu.cuanfei.com)”-“学生工作部”-“荣誉称号”进行申请,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;
 
2)材料提交
 
a.纸质版材料: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表,打印签字后提交至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文二楼705)。
 
b.电子版材料:发送至work_david_bit@163.com,无需打包,邮件主题命名“申请称号项目+数学与统计学院+学号+姓名”
 
  附件1:评奖评优个人情况简表
 
  附件2:奖学金申请证明材料(仅限2021-2022学年内成果)
 
  电子版文件格式为“申请称号项目+数学与统计学院+学号+姓名+个人情况简表/证明材料”
 
(注意:按照时间节点在线上进行申请,并提交申请材料,逾期视为放弃申请)
 
2. 学院审核公示
 
学院组织评选委员会,对申请人、集体材料进行审核及评选,审核后公示3个工作日;
 
3. 学生工作部对初评名单进行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;
 
4. 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,并将相关材料记入个人档案。
 
四、其他说明
 
1. 优秀个人荣誉称号不可兼获。
 
2. 学习成绩、奖学金获得情况、担任职务情况等只填写2021-2022学年情况。
 
3. 研究生学习成绩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2021-2022学年所有成绩为准。
 
 
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 
2022年10月17日